铜仁市钒钼矿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专项规划的目的、依据及任务
一、目的、依据
钒钼矿专项规划是我市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钒钼矿勘查、开发利用、矿业权设置和矿山生态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钒钼矿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钒具有很高硬度、化学性质稳定,广泛应用于近代工业中,在黑色冶金中作加制剂以制作特种钢、钒钛合金,用于喷气发动机的压缩机和飞机构件,固体燃料火箭,高速中子反应堆的结构材料,在化学工业中精炼石油染料催化剂,化学试剂、有机玻璃、彩色胶片等。钼具有高强度、高熔点、耐腐蚀、耐磨研等优点,因此在工业上得到了广泛的利用。金属钼大量用作高温电炉的发热材料和结构材料、真空管的大型电极和栅极、半导体及电光源材料,在冶金工业中,钼作为生产各种合金钢的添加剂,在化学工业中,钼主要用于润滑剂、催化剂和颜料。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依照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钼镍钒矿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6]34号)与《贵州省地、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等要求,编制《铜仁市钒钼矿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任务
1、编制钒钼矿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2、钒钼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矿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铜仁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
第二节专项规划基本原则
《专项规划》编制以下列基本原则为指导:
(一)铜仁市钒钼矿专项规划必须服从《铜仁市矿产资源规划》和上级矿产资源规划,并以之为依据,同时做好与同级相关规划衔接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区经济发展、其他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三)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注重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四)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
(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节《专项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及基准年
一、适用范围
《专项规划》适用于铜仁市所辖属的各乡(镇)、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内钒钼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及保护。
二、适用期限及基准年
《专项规划》适用期限为2005年—2015年,其中2005年至2010年为近期重点规划期,2011—2015年为中远规划目标期。
《专项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期,利用资料年份一般截止到2005年12月底。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对钒钼矿的需求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特征
铜仁市位于贵州省东北部,东靠湖南省凤凰县,西邻江口县,北接松桃县,南靠万山、玉屏县,是铜仁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素有“黔东重镇”之称。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0′—109?28′,北纬27?26′—27?52′,辖区面积151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6万公顷,总人口33.11万人,辖区内共有4个办事处,5个镇,7个民族乡,市人民政府驻铜仁市。
铜仁市地处云贵高原东缘,武陵山脉中段,主要为丘陵地貌,地形总的特征为西北高,东南低,四周高中部低。辖区内山峦起伏,河流纵横,河流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河长10千米以上的有22条,是全省河网密度最大的县市,水资源得天独厚,森林覆盖率36%。铜仁市是黔东交通中心,有省道305和201在市区交汇,渝怀铁路从市郊通过,大兴支线机场已通航贵阳、广州及深圳等地,加上四通八达的各乡镇公路及村级公路组成铜仁市便捷的交通网络;城市电讯发达,供电充足,预备工业用水、电、地潜力较大,为矿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铜仁市位于扬子准地台与华南褶皱带之间的过渡带上,在地质构造上分属扬子准地台贵阳复杂变形区的东缘湘西武陵山早期华南褶皱带西侧。川硐—铜仁—茶店一线以西,属扬子准地台贵阳复杂变形区的北东段;以东属华南褶皱断裂造山带西侧过渡带。断裂构造发育、褶皱不发育,主要构造呈北东方向展布。区内主要褶皱构造有铜仁复式向斜、瓦屋—黄道背斜,米公山向斜等,断裂构造以北东向铜仁—川硐—茶店断裂为代表,控制区内沉积相的变化及不同的构造分区。区内地层发育,自晚元古代板溪群、震旦系大塘坡组至早古生代奥陶系桐梓组和第四系均有出露,以寒武系地层分布最广,岩性以碳酸岩为主,约占80%,次为陆源海相碎屑岩。
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铜仁市“十一五”计划和到2015年远景规划主要指标为国内生产总值:2005年18.6亿元,2005年均递增速度13.60%;2010年为29.8亿元,2005—2010年均递增速度为11.7%;2015年为47.1亿元,2005—2015年均递增速度为11%。市辖工业总产值,2005年为13.5亿元,2005年均递增速度13.1%;2010年为21亿元,2005—2010年均递增速度11.1%;2015年为31亿元,2005—2015年均递增速度10.1%。
第二节:钒钼矿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通过近50年来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及矿床的勘查评价,基本查明了本区区域地质特征、钒钼矿资源分布特征、质量状况及矿床规模。对区内已发现的进行详查的钒、钼矿床各1个(详见附表1)
二、矿产资源分布特点
钒钼矿是本区的优势矿种之一,主要分布在辖区的坝黄镇、漾头镇、大平乡及瓦屋乡一带,贵州地勘局一0三地质大队于七十年代对坝黄镇境内的锭子铺矿区及大平乡境内的半溪矿区的钒钼矿进行了详查和普查评价工作,提交了钼矿资源储量(金属吨)总数为3179吨,钒矿资源储量(金属吨)总数为40693吨(以五氧化二钒为计量单位)。由于选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市场价格大范围波动、环保要求因素影响,该类矿产目前尚未进行大规模开发利用。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钒钼矿截止2005年底,全市已探明矿区5处,目前开采的矿山有1处,为无证矿山企业,钒矿选冶加工企业3处,申报的矿山企业有3家,其中:有1处已建厂试生产,有2处正在进行矿山建设。(详见附表2)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钒加工一直采用钠法焙烧、钙化焙烧和离子交换法提取,生产中有大量的SO2、HCI、CI等有害气体和污水排放,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近年来随着冶金行业对五氧化二钒需要的不断增加和钒价的攀升,在钒矿资源较为丰富的我市出现了一些小钒矿采冶项目。这些钒矿项目冶炼工艺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加上钒矿冶炼过程中的“三废”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而严重污染环境,尤其是在伴生放射性钒矿资源开发利用中,根本没有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对当地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第三节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品供需分析
一、需求形势分析
我市在全省及全地区属钒矿资源较为丰富的市,市化工厂年产800吨钒触媒要实现满负荷生产,在此基础上,形成年产100吨含铯钒催化剂的生产规模;“十五”期间,为开发我市丰富的钒矿资源,计划在原料产地新建一个年产五氧化二钒100吨的铜仁市钒厂;
依据铜仁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市“十一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工业化指标及城市化进程任务所需,对我市钒矿产资源需求预测的分析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预计至2010~2015年时期内,全市对钒矿产品需求量有大幅度增加(详见附表4)。具体分析如下:
钒钼矿(特别是钒矿):已投产的铜仁市化工厂和已建的漾头及正在筹建的瓦屋、六龙山钒矿加工厂,在今后5年内对五氧化二钒(金属量)要求量为2170吨/年,2010年五氧化二钒需求总量为10850吨,到2015年五氧化二钒需求总量将达到15307金属吨。
二、资源保证可供分析
钒矿:2004年全市已探明的钒矿资源总量为4.0693万金属吨,随着对瓦屋乡、漾头乡及六龙山乡境内钒矿风险勘查工作的展开,2010年以前,预计新增钒矿资源量3万金属吨,是铜仁市钒矿资源总量达到7万金属吨,铜仁市钒矿资源可满足年产1000金属吨的钒矿厂50年以上。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2010年规划目标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2006~2008年开展市辖区内(钼)钒矿区外围勘查工作,以求扩大矿区资源储量规模,为钒矿的规模开发打下坚实基础。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按照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在矿产资源总量得到有效调控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矿产开发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大钒矿开发力度,使供矿能力有大幅度提高。
支持企业筹建大坪钒矿厂及瓦屋钒矿厂,同时对矾矿进行深加工,提高矾矿产品附加值,力争在2010年达到年产五氧化二钒精矿2170金属吨。
三、产品产量目标
生产加工钒精矿1.085万金属吨(详见附表4)。
四、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表现在生产布局得到调整、优化,开采规模结构进一步合理,加大我市钒资源的开发规模及其冶炼加工力度,实施集约发展战略。
矿产品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单一产品向多种产品,初级产品向优质高精尖产品的转变,取得实际性发展:钒矿石开采→钒精矿加工的生产系列。
五、钒钼矿资源保护与合理有效利用目标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初步实现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型的转变,资源利用率有较明显的提高,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基本适应。钒钼矿采矿回收率的比现状提高10—15%;加大推广先进适用的选冶技术使选冶回收率比现状提高5—6%(现状是90%)。加强矿山企业对共伴生选冶综合回收率,有益矿产品的回收利用,使矿产品技术含量及附加值明显提高。
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开展矿山生态环境调查,加强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对重要矿山提出保护治理规划,控制环境污染,“三废”治理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比现在提高40%。
第二节2015年远景规划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改革力度,实现探、采矿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实现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加强矿业领域信息技术和科研创新工作,力争市辖范围内具规模开发前景的钒钼矿资源得到开发利用,使其成为市矿业开发新的增长点,使我市的资源利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
按照国家地勘体制改革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商业性勘查,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公益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勘查互相补充的新局面。
一、规划重点地区及勘查程度
根据市辖区范围内钒钼矿的分布特征,在漾头—瓦屋一带,沿震旦系和寒武系分界线附近的九门冲组黑色炭质页岩出露线上开展勘查工作,勘查区总面积为210.56K㎡。(详见附表5):
(1)开展漾头镇境内一带(钼)钒矿勘查工作,勘查工作程度为普查,勘查面积为50K㎡。
(2)开展瓦屋乡境内(钼)钒矿勘查工作,勘查工作程度为普查,勘查面积为100K㎡。
(3)开展六龙山境内(钼)钒矿勘查工作,勘查工作程度为普查,勘查面积为60.56K㎡。
通过以上风险勘查工作,探明我市“黑色页岩”(钼)钒矿的含矿性,圈定出具工业价值的(钼)钒矿体,为我市(钼)钒矿的有序开发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
二、“2006~2010年”期间规划矿预测新增(钼)钒矿储量
根据铜仁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2006~2010年”铜仁市矿产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储备将有较大的提高,预测新增钒矿储量如下:
钒矿:钒矿品位V2O50.7%,厚度≥0.70米,预测新增五氧化二钒金属量储量3万吨,其中瓦屋矿区1万吨,漾头矿区1万吨,六龙山矿区1万吨。
第五章钒钼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钒钼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钒钼矿资源开发规模、地区布局、结构调整、保护与合理利用等进行统筹规划,引导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符合市场需求的钒钼矿资源,提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调控措施。全市钒钼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在认真落实全省和铜仁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的部署安排前提下,结合市钒钼矿矿资源特征和开发利用现状,铜仁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的任务为:加大对钒矿的开发速度,不断提高矿产深加工水平,逐步实现产业化,建设钒矿生产基地,形成我市优势产业。
为了适应铜仁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同时征求各乡镇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矿山企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的建议意见,以资源为基础,结合投资建设的可能性等多方面研究,必须增大开采能力,提高产量。全市至2010年前规划拟动工新建新建钒矿山5处,新增设计生产能力钒精矿2300吨/年,钒矿金属量产量1.53万吨(详见附表6)。
第一节钒钼矿资源开发规划分区
铜仁市钒钼矿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布局,在贯彻落实全区与铜仁市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依照本市资源产出分布特点和市郊及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着统筹规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并遵循法律、法规准入原则,矿业开发与相关产业发展及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资源分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等基本原则,进行合理规划布局。
一、主要矿产开发规划分区
遵照铜仁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部署,依据铜仁市矿产资源产出和已开采形成的格局,结合市辖各乡镇及办事处经济与矿业发展的布局,将铜仁市(钼)钒矿的开发,划分为三大资源规划开发区。
1、第一个规划开采区是:市东以漾头、瓦屋及六龙山钒矿为重点的开采区。主要有拟建的瓦屋钒矿山拟开采分区、六龙山钒矿拟开采分区及漾头钒(钼)矿拟开采分区。是我市钒矿主要原料基地。
2、第二个规划开采区是:市南大坪磷钒矿开采分区拟建钒矿山一个,年产1000吨钒精矿。
3、第三个规划开采区是:市西坝黄磷钒矿开采分区拟建钒矿山一个,年产500吨钒精矿。
各规划区及所含分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8和开发与保护规划图。
二、鼓励、限制、禁止与允许开采区的划分
为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合理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矿产开发的科学管理与有效保护,遵循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划分依据,结合铜仁市的实际,分别对主要矿产的开发与保护,划分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与允许开采区,努力实现鼓励开采区积聚,限制开采区收缩,禁止开采区关停,引导资源开发利用向正确方向发展,促进矿产开发利用布局的调整优化。
1、鼓励开采区
凡具备资源丰富,分布相对集中,资源储量可靠,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较稳定的流向渠道和所依据的后续加工产品;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使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矿产开发经济效益好;有较好的开采技术条件;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划为鼓励开采区,主要有:
大平乡及瓦屋境内拟建钒钼矿矿山区域。
2、限制开采区
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市场需求,但目前乃至今后一定时期内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或经济效益差;虽有可靠资源基础,但市场容量有限,应用研究不够,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受国家产业政策制约,开采规模受到严格限制;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虽有较大影响,但通过采取措施可以达到要求的。限制开采区域划分如下:
(1)全区及铜仁市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限采区域;
(2)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及采空区开采;
(3)限制在锦江河河流附近等区域开采;
钒钼矿开采限采区主要有:漾头镇茅坡一带。
3、禁止开采区
禁止在铜仁市锦江河上游及其批准划定的铜仁市饮用水源点保护区域范围内,开采或兴办有污染的钒矿生产加工企业;禁止在省道201和305道路两侧的直观可视500米范围内、禁止在渝怀铁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钒钼矿开采;禁止在九龙洞等主要旅游景区划定的范围内、禁止在省级、市(县)级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划定的范围内、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钒钼矿资源。
4、允许开采区
除上述按规定划定的鼓励、限制、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其它地区为允许开采区。在允许开采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矿产资源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铜仁市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
加强对大坪乡、瓦屋乡及漾头镇钒钼矿矿的开发布局,做到开发与环境并举,使该资源能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资源。
第二节钒钼矿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依靠科学进步,加强资源开发的合理有效利用,提高采、选、冶回收率与综合利用率,努力走资源节约型发展经济的路子,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矿产的需要。
一、提高采、选、冶回收率
推广使用先进的采、选、冶技术方法与工艺,不断提高回收率,充分有效利用资源。
鼓励并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加强采、选、冶回收率的提高,通过技术进步与创新,加强管理,采用经济与鼓励政策等措施,提高回收率。钒(钼)矿厂等选冶企业综合回收率达到96%。
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鼓励并监督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坚持科技创新,提高矿产综合利用率与开发效益。加强共生与伴生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根据我市实际,开发钒矿时,对共(伴)生的钼矿的综合回收;鼓励矿山企业开展“三废”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和利用技术研究,变废为宝,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在铜仁市要进一步推广钒渣在生产水泥与制砖等建材业中的有效利用。
第三节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
新建钒钼矿山要按照全省、全区和铜仁市矿产资源规划要求执行。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贵州省人大批准的《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设立的以下准入条件。
申请新建钒钼矿山的开采规模要与矿区的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有经审查认可作为矿山开发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有符合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方案及审查意见;采矿与选矿回收率及采矿贫化率“三率”和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达到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开发方案提出的要求;有符合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与环保部门的意见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并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具备与申办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人才及技术;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条件。
对新建钒钼矿山企业要严格审查资质条件,禁止不具备资质条件者进入规划矿区开采钒矿资源。根据铜仁市资源分布特征、地质勘查程度及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等方面综合分析,我市在“十一五”期间预计将新建钒矿山5个。
第六章钒钼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长期以来,炼钒一直采用钠法焙烧、钙化焙烧和离子交换法提取,生产中有大量的SO2、HCI、CI等有害气体和污水排放,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炼钒过程中排放大量有毒有害废气和废水,废气中含有氯化氢、二氧化硫和硫酸,对植被和农作物产生毁灭性影响;废水中含有六价铬、镉、砷等一类污染物,对人畜危害极大,还易形成酸雨。另外钒矿品位极低,炼一吨五氧化二钒,将产生100多吨废渣,这些废渣不仅污染重,而且也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矿山开发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矿山开发利用的“三废”处理、矿山土地复垦与土地保护利用、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及矿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等进行统筹规划,并保障实施的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树立矿业可持续发展观念,实施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战略,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的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对采矿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和环境变化的监测与预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出现的问题得到基本控制与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最大限度减轻矿业活动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不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建立环保型的企业。
第一节新建和现有钒钼矿山环境保护
新建钒钼矿山必须执行国家和贵州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按照《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铜仁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铜仁市矿产资源规划》提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有关要求办理。
新建钒钼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准入条件:新开办矿山必须在符合本《专项规划》准入条件基础上,充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其新建钒钼矿开采项目必须按照铜仁市环保局制定的环保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采取相应有效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耕地、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尤其加强对市区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植被景观等),严防矿山企业生产对其带来危害。从矿山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治理方案。采取生物措施、农艺措施相结合的多钟方法,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良好效益。
申报钒钼矿采矿权时,必须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及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其它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矿山建设同步实施。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新办矿山的申请,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环境保护关,未按要求办理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以防止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二节开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关停矿山恢复治理
长期以来,钒加工一直采用钠法焙烧、钙化焙烧和离子交换法提取,炼钒过程中排放大量有毒有害废气和废水,废气中含有氯化氢、二氧化硫和硫酸,对植被和农作物产生毁灭性影响;废水中含有六价铬、镉、砷等一类污染物,对人畜危害极大,还易形成酸雨。另外钒矿品位极低,炼一吨五氧化二钒,将产生108吨废渣,这些废渣不仅污染重,而且也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一定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度。对现有的矿山,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调控和监督,预防矿业活动不当可能给矿山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对闭坑矿山要督促以“造地复田”、“复垦还林”为主的综合治理,恢复耕地,种草绿化,营造林木等。
严格控制“三费排放”。矿山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必须加强“三废”的达标排放和监督,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效防止引发地质灾害。
矿业活动产生的矿坑水,选矿、冶炼的废水未经处理达标,禁止排放。矿山企业要增加投入,改革工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处理率,减少对土壤和地表水体的污染。废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处理能力到2010年要实现达标排放;矿山废气主要为窑炉的烟尘和各种冶炼加工所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大气,必须严格按排放标准控制排放;矿山废渣的大量堆放,不仅侵占土地,更危害环境,必须加强治理;要加大开展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矿山所有 引导矿山企业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使矿山企业提高对资源、环境与发展三者辨证关系的认识,增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如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关闭。
鼓励、引导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与开发、增大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经济和设备,改进管理措施,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有效实施。
第七章保证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为实现铜仁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地区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组织编制本市的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实施。要使专项规划得以实施,必须加强市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专项规划的行为。市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专项规划的实施管理,各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在市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以保证《专项规划》得以实施。
第一节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并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强化和完善对《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申请的预审制度,建立矿业权审批制度,深化矿业权配置方式。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及其管理,必须以专项规划为依据。对不符合专项规划的勘查、开发项目,不得审批立项,不得设立矿山企业,不得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
对限制开采区,一般不批准设立新的小规模矿山。对重点限采区,原则上不批准新的采矿权,也暂不允许变更现有采矿权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
禁止开采区不批准设立探矿权和采矿权。
第二节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
矿业权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我市矿业权建设,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管理面临的紧迫任务,是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客观需要,是发挥市场机制,促进矿产勘查、开发的有效途径,是实现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必须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4]002号文)的规定要求,全力推进铜仁市矿业权的建设。凡是具备条件的,都要采取“招、拍、挂”的方式有偿出让探矿权与采矿权,原则上不在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无偿授予矿业权和无偿占用资源的作法。
第三节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
根据铜仁市矿产资源勘查程度相应较低的实际,应着力改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大力招商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我市商业性(钼)钒矿为重点的矿产勘查和开发,保障铜仁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主要矿产的需求。
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依法征收。对地方所得的补偿费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支持规划鼓励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有利于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对规划鼓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技改、综合利用、矿山生态恢复、矿山土地复垦等项目,国家提供信贷金融支持,并给予税收优惠。
第八章附则
一、《铜仁市钒钼矿专项规划》是我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查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经地区国土资源局预审、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二、本《专项规划》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程序要求,定期或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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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钼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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