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铁合金网》2021-4-1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建设,推动“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规划与能耗“双控”衔接
根据国家有关会议通报,我区“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13.5%,能源消费增量为1170万吨标准煤。从目前掌握情况,各市拟于“十四五”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新增能耗大幅超出“十四五”全区新增用能空间,能耗“双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市在编制实施本地区“十四五”区域、产业、能源、新基建发展等专项规划,以及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要与不低于能耗强度下降135%的目标充分做好衔接,能源消费增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用能需求。严控“两高”项目新增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能耗指标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确保新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布局及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要求。
二、严禁违法违规新上“两高”项目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未按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停工,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未按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并限期改造。
三、加强“两高”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各市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完善“两高”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对于项目主要产品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整改方案获得自治区节能审查机关同意后方可复工。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要加强引导,支持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
四、相关要求
请各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再次对本地区“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进行梳理,并依法依规采取针对性整改处置措施,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梳理的项目用能情况表报送环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