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铁合金网》2021-7-23:贸易、工业和能源部贸易委员会于2021年7月22日(周四)召开第413次会议,审议对来自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扁平轧材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第413届贸易委员会提议在未来五年内征收7.17-25.82%的反倾销税。
截至19年,国内市场规模达到约3-4万亿韩元(约200万吨),市场占有率约为国内产品的40%和被调查产品的约40%(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中国台湾)),并且来自外部供应商的进口占比不到10%。
2020年9月反倾销调查开始后,初步调查进行了5个月,初裁获得肯定结果,初步倾销率为中国大陆49.4%,印度尼西亚29.68%,中国台湾9.20~9.51%。
2021年2月以来,通过利益相关方会议、台湾等国内外现场尽职调查、公开听证会等公正透明的主要调查,听取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保障辩护权,对扁平材反倾销调查案作出终裁。
首先,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反倾销协议和海关法,贸易委员会对国内生产商、进口商/消费者和供应商进行了书面调查、利益相关者会议、公开听证会以及国内外尽职调查。和被调查的台湾制造的物品被判定为低于正常价格进口。
其次,贸易委员会综合考察韩国同类产品的销量下降、市场占有率下降、利润下降等情况,判断国内产业遭受重大损害。
第三、贸易委员会认定倾销事实与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因进口倾销商品而对国内产业的主要经济指标造成不利影响,如利润下降等。
第四,贸易委员会将倾销率和产业损害率进行比较,将两者中的较低者确定为最终的反倾销税征收水平,据此分别确定7.17-25.82%的反倾销税税率被调查国家未来五年的出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