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公示)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白银合套包头市鑫丰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址内,不新增占地
5、项目建设内容: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包头市鑫丰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制氢车间,通过对制氢车间进行扩建后,新建1条含硅废料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及其对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等。建成后本项目生产规模为30000吨晶态工业硅。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时间:自网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参与人员可以是建设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王二壕新村、王二壕旧村、下湿壕镇、学田会新村、田家渠、白银合套、白洞渠村等)、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事业的人士。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mXT3fVtSLYP5mh5FbB8w?pwd=1ol3
提取码:1ol3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白银合套包头市鑫丰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址内。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发送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润宽联系电话:13327177222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白银合套。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蒙古鑫烽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