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炼钢、合金冶炼作复合脱氧剂和铸铁生产中作孕育剂的硅钙合金。
1 技术要求
1.1 牌号和化学成分
1.1.1 硅钙合金按钙、硅及杂质含量不同,分为三个牌号,其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
化 学 成 分, % |
Ca |
Si |
C |
Al |
P |
S |
不小于 |
|
不大于 |
Ca31Si60 |
31 |
55-65 |
0.8 |
2.4 |
0.04 |
0.06 |
Ca28Si60 |
28 |
55-65 |
0.8 |
2.4 |
0.04 |
0.06 |
Ca24Si60 |
24 |
55-65 |
0.8 |
2.4 |
0.04 |
0.04 |
1.1.2 根据需方要求,经双方协议可生产对表中元素含量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1.2 物理状态
1.2.1 硅钙合金应呈块状供货,最大块重不得超过10kg,小于15X15mm的碎块,其数量不得超过该批总重量的10%。
1.2.2 需方对供贷粒度有特殊要求时,与供方协商,可提供各种粒度的硅钙和粉剂。
2 试验方法
2.1 取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按YB 70-65《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法》进行。
2.2 制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制取按YB 71-65《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制取法》进行。
2.3 化学分析
化学分析按YB 579-65《硅钙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3 检验规则
3.1 质量检查及验收
硅钙合金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应符合YB 586—65《铁合金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3.2 组批
同一牌号的硅钙合金归为一批交贷,但一批产品中合硅量之差不得超过6%。
4 包装、标志、贮运和质量证明书
硅钙合金的包装、标志、贮运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YB 586—65的要求,或用集装箱供应,在贮运过程中应防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铁合金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慧、刘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