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采矿强度
是采矿场单位面积产量,指坑内开采平均每平方米采场面积在一个月或一年内年采下的矿房采矿量。是反映采矿技术管理水平和采场面积利用的指标。
(十二)采矿损失、损失率,矿石贫化、贫化率
(1)矿石开采损失:是指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部分工业矿石的丢失,即某些矿量未能采下或已采下未能被利用的这部分矿石,叫做损失。
(2)损失率是指工业矿石(或金属含量)丢失的程度,即损失矿石量或金属量占该采场或采场区段内矿石储量或金属量的百分比。
(3)矿石贫化是指开采过程中由于矿体上下盘围岩或夹石的混入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使采出矿石品位降低,叫做贫化。
(4)矿石贫化率是指工业矿石品位降低的程度,以百分数表示,叫做贫化率。
(5)损失又可分为:
1)开采损失:在开采过程中与采矿方法、落矿和放矿作业质量有关的矿石损失。其中又分为:
未采下损失——回采范围内未能采下和不能回收的残矿和各种矿柱的矿石损失。
采下损失——已落矿但未能放出或运出采场的矿石损失。
2)非开采损失:与开采方法及开采条件无关的矿石损失,主要包括因地质、水文、开采技术、安全条件等不能开采的矿石损失或因保护地表和地下工程的永久保安矿柱损失。
(6)贫化又可分为:
1)不可避免贫化:是指采矿设计允许采下的围岩或夹石而造成的贫化,或称设计贫化。
2)可避免贫化:是指采矿设计不允许采下或混入的围岩夹石及人为的废石混入造成的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