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检察机关“与民法典同行”宣讲队到新锰集团开展进企业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4日
来源于: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乡村检察路”品牌建设,推进法治宣讲常态化,9月22日,崇左市检察机关到集团公司开展“与民法典同行”宣讲队进企业宣讲活动。崇左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莫仕海、大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英能、大新县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莫仕海主任宣讲阐释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内容的意义、地位和由来。宣讲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深入浅出地解读企业经营风险。
在自由交流环节,检察官们认真倾听企业需要和职工需求,针对生产经营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答疑解惑。
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企业负责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规办事,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表达诉求,将现代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法治化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本文地址:
https://www.qqthj.com/leaf/leaf_id2786597.html
复制本文分享给好友
Tag:
新锰集团
免责声明: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用户决策的直接建议,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可靠、客观公正,但不保证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用户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策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信息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和其它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本网站网页而链接及得到的资讯、产品及服务,本网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合法文件后,将会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